村里开证明是否需要通知委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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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知不知道呢 2017-11-02 20:41:50 转载
不需要村里的证明
一、 办理条件
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。
二、 所需证明材料
提供户主的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(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,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)。
三、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
(一)由户主本人(或委托人)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(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,下同)提出补领申请。
(二)经批准后,由区公安分局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 楼主,要你们家的户主去办的,你是不能办的。
补办程序
1,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存根,并交由派出所盖章;
2,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;
3,凭存根上的编号,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;
4,凭存根,未落户证明,报纸,毕业证复印件,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。
以上流程仅供参考,具体办理流程以迁出派出所的要求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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